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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收到了寄自香港的第308期《中神院讯》,里面有郑顺佳博士的一篇文章–“艺人裸照事件:教会与神学院为什么不回应?”(第3页)。读后有所感。

首先,郑博士提出有些教会已在个别堂会的通讯有所回应,《基督教周报》2270期也有专论文章,因此不能说完全没有回应。其次,当谈及在公共空间内讨论如此的道德议题,郑博士显然感到为难。他提出了几点:

1. 香港社会接受政教分离的原则,若教会及神学院高调回应,容易遭到敌视;若以“圣经如此说”来发言,后果更不理想。

2. 高调回应会让人认为是把基督教的意识形态蛮横地强加於公共空间。

3. 这是因为目前香港的公共空间受政治自由主义的价值主导,为后现代的意识形态所霸占。

相反,郑博士提出,若事件是关乎教会或神学院的名誉,或相关的专门研究,又或许是一些无甚争议的课题,教会回应就无可厚非。换句话说,若非道德议题,尚可考虑回应,否则,公共空间并容不下这种讨论。

当然,郑博士的观察或许是香港的实际情况,以致他在结束时提出这感想:“当公共空间容不下道德论述,便显示出文化的堕陷。”

今天,公共空间是否已经容不下道德论述呢?到底圣经是否只能对教会说话,不能对公共领域说话吗?(这包括针对道德议题发言)。今天,当信仰越发被“私有化”的时候,公共空间的论述机会也就越来越窄小了,教会与神学院是否仍然如此消极后退呢?今天,公共空间容不下的,是否是道德论述,还是一种霸权式的说教口吻呢?如果教会或神学院在回应道德议题时,不太快使出“圣经如此说,所以必然如此”这一招,反而加强论据,谈出个所以然来,这是否能争取一些公共空间的发言权呢?在道德相对主义走到一个地步,将人性与社会扭曲时,人们是否会再次渴慕听见有立场的道德论述呢?

文化的堕陷,福音是否能提供出路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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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空间与道德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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